管辖权概述
管辖权是指国家司法审判机关对一案件进行审理、判决的权力。它是司法审判机关履行职责的基础,也是司法审判机关行使职权的前提。
管辖权的权利
在具体实践中,国家司法审判机关的管辖权是包括审理权和管辖义务两个方面的:
- 审理权:也就是受理权,是指国家司法审判机关将涉及的案件受理并进行审判的权力。
- 管辖义务:是指国家司法审判机关根据自身职责和权限,在规定的范围内,对涉及的案件实行完全裁判权利和责任的义务。
管辖权的限制
在行使管辖权的过程中,国家司法审判机关也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和 judicial principles,并受到以下几种限制:
- 法律管辖权:法律对国家司法审判机关的管辖范围作出了明确定规。
- 司法管辖权:法院的管辖范围必须严格限制在关切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情上。
- 地域管辖权:管辖范围是以审判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范围为界限。
- 专属管辖权:有些案件由于特殊性质,在管辖上有专门的规定。